question-icon 收养关系该如何解除?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实在没办法继续抚养他了,想解除收养关系。但我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所以想问问大家,收养关系如何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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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适用于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自愿,且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并同意解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然后,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最后,收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收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收养关系解除案件时,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 收养关系解除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同时,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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