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登记后是否需要再缴足注册资本?
我刚注册了一家公司,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写了一定数 额,但我不太清楚是不是登记之后还要把这个注册资本缴足。我想了解一下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到底需不需要后续缴足,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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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公司登记后是否需要再缴足注册资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认缴登记制就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在公司登记时,股东不需要实际缴付全部注册资本,只需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足即可。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实行认缴制的公司,登记后不需要马上缴足注册资本,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付就行。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能规定需要实缴注册资本,比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这些行业由于涉及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往往要求在登记时就缴足注册资本或者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
所以,大多数 普通公司在登记后不需要立即缴足注册资本,但要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而特殊行业的公司则要遵循相关规定来缴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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