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县级地方管理条例是否需要省级审批?

我所在的县制定了一些地方管理条例,我不太清楚这些条例需不需要经过省级审批。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县级制定的地方管理条例有没有规定必须要省级审批呢?想弄明白这个流程。
展开 view-more
  • #地方条例审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县级地方管理条例是否需要省级审批,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区别。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而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县级一般不具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通常只有设区的市及以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这里说的是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需要省级审批,而县级一般不在此范围内。 对于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县级政府一般没有规章制定权,也就不存在省级审批规章的问题。 不过,如果县级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涉及到重大事项,比如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需要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备案审查等程序。如果县级制定的管理条例涉及到一些特殊领域,并且相关上位法明确规定需要省级审批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总之,要具体分析该管理条例的性质、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省级审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