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去派出所盖章吗?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不知道办完离婚手续后,需不需要去派出所盖章呢?要是要盖章的话,具体是盖什么章,有什么作用呢?不盖章又会有什么影响?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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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并不需要去派出所盖章。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的法定程序。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的整个流程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的,并不涉及派出所盖章的环节。 而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当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同样不需要到派出所盖章。 虽然离婚不需要去派出所盖章,但离婚后,如果涉及到户口迁移、婚姻状况变更等事项,是需要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的。比如,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此时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修改并盖章确认,但这和离婚本身的程序没有关系,只是对户籍信息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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