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分得财产需要交税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分割财产这一块有疑问。不知道离婚后我分得的那些财产,比如房子、存款这些,需不需要向国家交税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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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离婚分得财产通常是不需要交税的。 首先来说一下关于房屋等不动产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暂免征收营业税。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所以房屋等不动产的过户暂免征收营业税。同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离婚时房产分割给另一方,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再看存款等货币资产。离婚分割存款等财产,本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并不属于应税行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分割征收税款。 不过,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财产,比如股权等,可能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在股权过户等操作中,可能会因为涉及到公司的性质、股权的估值等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但总体而言,单纯的离婚财产分割,主要的财产类型是不需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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