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否触犯刑事法律?
我开了个小工厂,前几天招了个工人,后来才发现他还不到16岁,这算雇佣童工吗?会不会触犯刑事法律啊?我很担心会因此惹上大麻烦,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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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童工”的概念。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主要违反的是劳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意味着,除了特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普通用人单位是不能雇佣未满16周岁的童工的。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然而,当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一定就会触犯刑事法律,但一旦雇佣童工从事特定的危重劳动且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对于你所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发现雇佣的工人未满16周岁,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建议在招聘员工时,要严格审核其年龄等相关信息,确保用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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