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必须要做抵押吗?
我给别人做担保,对方让我提供抵押。我不太懂,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担保人是不是必须要做抵押呀?我担心万一之后出问题,我的抵押物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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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担保人并非必须要做抵押。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担保人,简单说就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而抵押呢,是指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方式有多种,抵押只是其中之一。除了抵押,还包括保证、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所以,担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约定,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非只能通过抵押来进行担保。在实际生活中,是否采用抵押这种担保方式,通常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并且要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在担保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担保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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