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否具有扶养保护的职责?
我是孩子的监护人,不太清楚自己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想了解一下,监护人是不是有扶养保护的职责呢?在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在扶养保护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监护人确实具有扶养保护被监护人的职责。扶养保护,简单来说,就是要为被监护人提供生活上的照料和经济上的支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还要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避免受到外界的侵害。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里的“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就涵盖了扶养保护的内容。 具体而言,在扶养方面,监护人要确保被监护人有足够的食物、住所和医疗照顾等。比如对于未成年人,要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要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在保护方面,监护人要防止被监护人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财产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能的侵害。例如,如果有人侵犯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以被监护人的名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权益。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扶养保护职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同时,如果因为监护人的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受到损害,监护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监护人的扶养保护职责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认真履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