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居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事务时遇到了‘留居’和‘留置’这两个词,不太清楚它们的意思,也不明白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留居和留置的含义分别是什么,它们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展开 view-more
  • #留居含义
  • #留置定义
  • #法律区别
  • #留置权
  • #留居与留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居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一般语境中,留居指的是留在某处居住、停留。比如,一个人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在某个城市留居下来,这主要是一种生活状态的描述,通常不涉及法律上的强制力或特定法律程序。 而留置在法律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别人欠你钱不还,而你合法占有了他的某些物品时,你可以把这些物品留下来,等他还钱,如果他一直不还,你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处理这些物品来拿到属于你的钱。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性质不同,留居是一种生活状态,而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其次,产生依据不同,留居可能基于个人意愿、工作安排等原因;留置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最后,后果不同,留居只是个人在某地的停留居住;留置则会产生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处置权等法律后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