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主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也会用到简易计税方法。下面分别来介绍。 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这里的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就属于进项税额。相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些特定的应税行为,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这里虽然说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在特定应税行为下也适用简易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