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弃妻子是否会构成犯罪?


在探讨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遗弃罪的概念。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就是指一个人没办法依靠自己来维持基本的生活,比如生病无法自理、年幼或者年老体弱等情况。而“扶养义务”,通常是基于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产生的,像夫妻之间就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要构成遗弃罪,除了有扶养义务和拒绝扶养的行为外,还得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那什么是“情节恶劣”呢?一般来说,包括因为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等情况。如果丈夫遗弃妻子,妻子因为没有生活来源、无人照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身体状况恶化,或者精神遭受严重打击等,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但要是妻子本身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丈夫只是短时间没有照顾,没有给妻子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和身心伤害,可能就不构成遗弃罪。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从民事法律角度看,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妻子仍然可以要求丈夫承担扶养责任,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中有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所以,判断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首先看妻子是否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再看丈夫是否有拒绝扶养的行为,最后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如果妻子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先和丈夫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当地居委会、妇联等组织的帮助进行调解。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