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我和邻居闹了点矛盾,一气之下我不小心砸坏了他家一些东西。现在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派出所一般会怎么处理啊?是罚款还是拘留?我想详细了解下后续可能面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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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该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就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说的情节较重,可能包括损坏财物价值较高、多次故意损坏等情况。 其次,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了,那就会更严重。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来说,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的价值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就构成了刑法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另外,对于轻微的财物损害,派出所还可以调解处理,见证双方达成赔偿的调解协议;要是双方达不成协商,或者财物损失较大,派出所就会依法进行询问等后续处理流程。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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