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元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和人起了冲突,一气之下损坏了对方价值1000元左右的财物。现在心里很慌,想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是会被判刑还是有其他处罚方式,想详细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元,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 首先解释下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数额较大,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所以1000元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多次进行毁坏行为、结伙毁坏财物或者造成的其他不良影响较大等特殊情况,就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从而适用更重的处罚。 此外,即使不涉及刑事处罚,作为侵权方,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修复费用、财产价值贬损等方面的赔偿。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