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超过10000会怎么处罚?
我不小心把别人价值一万多的东西弄坏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想了解这种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超过10000元的情况,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是只罚款还是会有更严重的后果,想提前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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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超过10000元,一般会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进行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而且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会予以立案追诉,所以损毁他人财物超过10000元已达到立案标准。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但一般来说,超过1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可能面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要是存在比如破坏手段极其恶劣,或者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情节,那可能会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除了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也就是说,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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