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会立案处理吗?

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不小心碰坏了别人比较贵重的东西,现在对方要求报警处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非故意的情况派出所会不会立案,具体会怎么处理呢?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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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一般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调的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也就是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此罪,所以通常不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某人在走路时不小心碰倒了别人的花瓶,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故意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其次,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一般会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来判定。比如,不小心弄坏了别人价值1000元的手机,就需要赔偿对方1000元用于购买新手机或者维修手机。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赔偿的金额和方式等,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从派出所的处理流程来看,当接到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报案后,派出所会先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情的经过、损坏财物的状况等,然后会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明确赔偿等事宜,事情就此了结。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且损坏财物价值较小,派出所可能会对损坏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坏财物价值较大,且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能会进一步调查处理,但这也并非是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总之,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一般不会被派出所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主要是涉及民事赔偿和调解等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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