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是否取消了抽逃注册资本罪?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之前听说有抽逃注册 资本罪。最近在研究新刑法,不太确定现在新刑法有没有取消这个罪名。因为公司运营中可能会涉及一些资金的变动,所以很想搞清楚这个情况,以免不小心触犯法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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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刑法并没有取消抽逃注册资本罪。抽逃注册资本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把自己投入到公司的资本偷偷拿走,这种行为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股东抽逃注册资本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就会构成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无论是公司的股东还是管理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进行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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