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出资,是否还构成犯罪?

我公司有个股东之前抽逃了出资,后来又把抽逃的部分补齐了。现在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抽逃后又补齐的行为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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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出资的情况,可能仍然构成犯罪。 首先,要明确抽逃出资罪的概念。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虽然事后补齐了抽逃的出资,但抽逃出资的行为已经发生,并且如果该行为在当时达到了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就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因为犯罪行为的认定通常是基于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而不仅仅取决于事后是否进行了补救。 例如,抽逃出资的行为导致公司在当时面临重大经营危机,即使后来补齐了出资,也不能抹去该行为已经造成的严重后果,依然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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