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我打算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但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我想了解下,办理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要是本人不能去,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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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时,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公证事项是需要本人到场的。这是因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本人到场可以确保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避免出现虚假委托或者他人冒用身份办理等情况。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公证事项都严格要求本人必须到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也就是说,如果是办理这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公证,本人就一定要到场。 而对于一些不涉及人身关系等特殊情况的公证事项,比如一些普通的合同公证、财产公证等,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等内容。受委托人要携带自己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总之,是否需要本人到场要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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