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商标著作权需要交税吗?
个人转让商标著作权是需要交税的,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
首先来说说个人所得税,它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这里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个人转让商标著作权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就包含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该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并且,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个人转让商标权和著作权,不交增值税 。
相关概念: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这些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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