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再审是否破坏了两审终审?

我之前经历了一场民事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就判决了。但我觉得判决结果有问题,想去申请再审。可我又担心申请再审会破坏两审终审制度,我想知道这种担心有没有必要,申请再审到底会不会破坏两审终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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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审制度
  • #两审终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指的是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例如,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起诉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作出判决后,甲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目的上看,申请再审并不是否定两审终审制度,而是一种纠错机制。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会裁定再审。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再审不会破坏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是一般性的审判原则,而申请再审是一种特殊的救济途径。它就像是一道防线,在确保司法效率的同时,又能在判决确实存在错误时提供纠正的机会。如果没有申请再审这种纠错机制,那么可能会导致一些错误的判决无法得到纠正,这显然是不符合司法公正理念的。所以,申请再审与两审终审制度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关系,而不是相互破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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