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有用?
准备结婚,男方有套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女方希望能加上自己名字。我不太清楚加上名字后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是房子就有女方一半了吗?万一以后感情出问题离婚,这房子会怎么分?想了解加名字到底有没有用,能保障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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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子加女方名字是有用的。从法律角度来讲,原本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财产赠与。这就使得该房产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加名行为就表明双方对房产共有达成了一种共识。 如果日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比如离婚,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明确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也就是说,女方有权主张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并获得相应份额。 不过在实际法律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例如,虽然加了女方名字,但如果男方能证明为了购买该房产承担了较多的经济压力,或者在后续房屋维护等方面有较大贡献,法院在分割时也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结婚后一起得到的财产,像工资收入、投资赚的钱等,都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个案例里,加名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财产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这里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就相当于把一部分房屋所有权无偿给了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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