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生买的房子,女生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我和另一半准备结婚,男方婚前买了房子,现在考虑婚后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名后这房子在法律上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涉及到财产分割,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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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生买的房子,女生加名字后,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房屋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当女方名字被加到房产证上,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女方对该房产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种加名的行为中,可以视为双方对房产归属的一种约定,即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若日后涉及离婚等需要分割房产的情况,首先看夫妻双方能否自行协商达成共识并制定分割方案,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置;若无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来进行房产的分割裁定。法院通常会秉持保护儿童权益、优待女性以及维护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对房产的分割作出妥当合理的判决。例如,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照顾子女或赡养老人较多等,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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