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律师函是否还能中断时效?
我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律师函,我不想处理这件事就拒收了。但听说律师函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我有点 担心。我想知道,我拒收了律师函,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拒收律师函是否能中断时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简单来说,就是本来在计算的一段时间因为某些事情停下来了,等这些事情结束,又重新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律师函通常是权利人委托律师向义务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义务的书面文件。当权利人通过律师函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一般可以认定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一情形。
对于拒收律师函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权利人是否有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以及该意思表示是否能够到达义务人。如果律师函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送达,比如按照法定地址寄送,即便义务人拒收,通常也认为权利人的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已经到达了义务人。因为按照正常的送达流程,义务人有合理的机会知晓律师函的内容。这种情况下,虽然义务人拒收,但仍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不过,如果律师函的送 达方式存在问题,例如地址错误等,导致无法合理认定义务人能够知晓律师函内容,那么可能就不能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律师函的送达符合规定,即使被拒收,诉讼时效也可能会中断。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