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面是否需要租赁合同?

我打算租个店面来做生意,但是房东说口头说好了就行,不用签合同。我有点担心,毕竟涉及到不少钱和较长的时间。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店面租赁是不是必须要签合同啊?签合同和不签合同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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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店面租赁并非绝对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签订书面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店面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这样能明确租赁期限。若没有书面合同,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那就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是出租方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方。这对于承租方来说,可能会面临突然被要求搬离店面的风险,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 其次,书面租赁合同可以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店面的使用范围、维修责任的承担等内容。有了明确的书面约定,当出现纠纷时,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来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能对某些事项的约定各执一词,难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维权就会变得困难。 此外,书面租赁合同还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在办理一些与店面经营相关的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时,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租赁合同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因此,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在租赁店面时,建议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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