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租了一套房子,最近房东说要把房子卖了。我挺喜欢这套房子的,也想购买。不知道在法律上,我作为承租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呢?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行使这个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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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所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限制承租人行使该权利。比如,如果房屋是按份共有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因为按份共有人对房屋本身就有一定的份额权益,法律基于这种物权关系给予了他们更优先的购买地位。 另外,如果出租人是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像父母、子女、配偶等,此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也不能对抗这种交易。这主要是考虑到亲属之间的房屋买卖往往涉及亲情、伦理等多方面因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承租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这里的“同等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各个方面都要与其他购买人相同。如果承租人无法满足这些同等条件,那么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 在实际生活中,当出租人决定出卖房屋时,要按照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如果有意购买,需要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意愿。要是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明确表态,就会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所以,承租人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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