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是否包括营业外收入?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收入总额的构成不太清楚。不知道像我们公司偶尔获得的一些赔偿款、政府补助这类营业外收入,算不算在收入总额里面。想问问专业人士,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收入总额到底包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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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收入总额是包括营业外收入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收入总额和营业外收入。收入总额通俗来讲,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总和。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像企业得到的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等,这些都不是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带来的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这里面的“其他收入”就涵盖了营业外收入。这意味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务时,营业外收入要计入收入总额中。因为税收的计算是基于企业的整体收入情况,营业外收入虽然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但它也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应该纳入收入总额进行核算。这样做既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真实收入水平,也符合税收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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