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是否包括财政拨款?
我公司收到了一笔财政拨款,在统计收入总额时,不确定这笔财政拨款要不要算进去。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收入总额到底包不包括财政拨款呢?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展开


在税法领域,要判断收入总额是否包括财政拨款,需要先明确“收入总额”和“财政拨款”这两个概念。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所有收入,比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这里要注意是对特定主体的拨付,并且是纳入预算管理的。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是不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收入总额的,这里就不把它算作企业正常经营意义上的收入了。但如果企业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可享受不征税收入待遇的主体,或者该拨款不符合相关规定,那就可能要计入收入总额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收入总额包括或者不包括财政拨款,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