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征税收入是否计入企业所得税总收入?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总收入时,对于不征税收入这部分不太确定。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不征税收入到底要不要算进企业所得税的总收入里,怕算错影响纳税申报,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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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总收入。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明确一下不征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概念。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总收入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这些不征税收入是明确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排除出去的。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从总收入中把不征税收入扣除掉。例如,某企业一年的总收入为1000万元,其中包含财政拨款1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的总收入就按照900万元来计算。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对某些特殊性质的收入重复征税,体现了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所以,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时,一定要准确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将不征税收入从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计算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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