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劳动仲裁期间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进入了劳动仲裁阶段。我不太清楚在这个期间能得到哪些赔偿,想了解具体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以及这些赔偿是由谁来支付,是单位还是保险基金,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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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劳动仲裁期间,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是医疗相关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规定的费用,若单位给您参保了工伤保险,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要是没参保,那就得用人单位支付啦。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职工工伤后的权益。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这个期间,您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比如您原来每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3个月,单位就得每月给您发5000元。这能保证您在工伤治疗期间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然后是生活护理费。如果经过鉴定,您需要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费用标准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比如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拿到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当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85%,三级伤残是80%,四级伤残是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总之,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仲裁期间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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