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和赔偿项目,比如哪些费用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哪些该单位负责,还有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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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进行赔偿,需要明确赔偿主体以及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主体分为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 **医疗及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支付。例如,因工伤进行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产生的费用,都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给予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支付。 - **伤残辅助器具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根据实际配置情况支付。 -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 - **伤残补助金及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工死亡补助金**:因公殉职的雇员,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劳动能力鉴定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 **治疗期间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流程可能因地区、伤情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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