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普通工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三、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赔偿额=诊疗费+药费+住院服务费(依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同类公务外出餐补。 3. **交通食宿费**:赔偿=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 **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护理费**:赔偿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伤残补助金**:赔偿额=个人工资×24(一级伤残)或22(二级伤残)至6(十级伤残)。 7. **伤残津贴**:赔偿额=个人工资×90%(一级)、85%(二级)至75%(四级)。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 **四、赔偿责任主体** 工伤赔偿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可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和由用人单位赔偿两部分: 1.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3.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4.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由用人单位发放。 5. 劳动能力鉴定为1 - 6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五、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当事人可以先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医疗记录、工伤认定文件、工资收入证明等等,以便于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能够顺利地获得应得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