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伤认定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被工伤认定后,赔偿主要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及标准: - **医疗及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依据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支付。例如因工伤进行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给予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实际合理支出支付。 - **伤残辅助器具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 - **伤残补助金及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 - **工亡待遇**:因公殉职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劳动能力鉴定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产生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及标准: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 -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总之,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需根据具体的伤残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