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仲裁有赔偿吗?具体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和公司就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打算去申请工伤仲裁。我想知道通过工伤仲裁我能拿到赔偿吗?要是能拿到赔偿的话,具体是怎么计算赔偿金额的,都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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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仲裁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伤害或残疾时,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 对于尚未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项目如下: - 医疗费用:就是因工伤去看病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得有医院的收据、病历这些材料来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一般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算。 - 生活护理费用:要是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这费用就根据护理人员的情况以及护理天数等来确定。 -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治疗工伤的这段时间,用人单位要按照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照常发放工资,这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 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比如因为工伤去外地就医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来计算。 如果已经造成伤残等级的劳动者,除上述赔偿外,还有其他赔偿项目: - 辅助器具费用:比如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像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七级至十级伤残有这两项赔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工伤职工工伤后的医疗保障等相关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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