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仲裁是如何判定的?


工伤赔偿仲裁的判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并不由劳动仲裁负责,而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申请时限是一年 。 在认定为工伤后,仲裁阶段判定赔偿时,仲裁机构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会看劳动者具体的工伤状况,比如受伤的严重程度、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等。还会考量治疗费用,这包括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后续可能需要的康复费用等。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也是重要依据,以此来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赔偿项目的金额。 在赔偿项目和标准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会有不同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还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 。对于未达到伤残程度的,会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此外,仲裁机构也会调查核实雇主的工伤保险交纳状况、工伤事故处置等情况,确保赔偿公正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总之,工伤赔偿仲裁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过程,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比例和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