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在收回福利房时,是否需要给职工补偿呢?

我所在单位要收回福利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得到补偿。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在什么情形下单位收回福利房需要补偿,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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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位收回福利房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职工已经取得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并且有房产证,那么职工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收回福利房时,职工有权获得补偿。因为房屋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单位收回房屋相当于对所有权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应当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按照房屋产权面积1:1进行补偿,政府应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还应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进行安置。 如果职工只有福利房的使用权,和单位之间是承租的关系,那么单位收回福利房时通常是不需要补偿的。因为在这种不动产租赁关系中,单位作为产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制度。比如单位要卖掉包括职工租赁的房产,职工有优先购买权;在不能购买全部财产时,整体购买人的权利优于职工优先购买权,但职工仍然可以主张租赁权。另外,对于职工对租赁房屋的改造,一般是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单位一定要给予补偿。 所以,关键在于职工对福利房是否拥有产权,这决定了单位收回福利房时是否需要对职工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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