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暴起诉离婚时要准备什么材料?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诉权的限制包括什么?

我因为遭受家暴,实在过不下去了,打算起诉离婚。但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知道起诉离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另外,也想了解在离婚案件里,对于我们当事人的诉权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想提前有个了解。
展开 view-more
  • #家暴离婚
  • #起诉材料
  • #诉权限制
  • #婚姻法规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一是起诉状,要清楚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表明自己要求离婚的诉求,以及说明家暴的情况和希望法院怎么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这是向法院表达您诉求的重要文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户口本也可能需要提供,这些材料能证明您和对方的身份以及婚姻关系。 第三是关键的证据材料,一方面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另一方面是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像家暴过程中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警察出警的记录,还有邻居、居委会等的证人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这些证据对于您成功离婚很关键。 第四,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准备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有子女,还需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证明,像户口本、出生证等。 接着讲讲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诉权的限制。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女方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不过,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有严重过错等特殊情况。 另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其实也是对诉权行使时间上的一种限制,避免当事人随意、频繁地提起离婚诉讼 。 相关概念: 诉权:简单说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