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根据法律规定该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证据** 在起诉前,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家暴事实的相关证据。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 - **证人证言**:如果家庭暴力发生时,有其他人目睹,可以尽早与他们沟通,并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或录音的方式取证。例如,邻居听到家暴发生过程中的争吵、打骂声,其提供的证人证言就有一定证明力。 - **报警记录**:遭受家暴时报警,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还会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这些都能作为有力证据。 - **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凭据**:受伤后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收据等,都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 **妇联工作记录和书证**:如果曾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机构的工作记录以及为该事件单独出具的书证,都可以作为证据。 - **通话录音**:双方在纠纷中涉及家暴相关的通话录音,或者在谈到协议离婚、赔偿事项时,对方对施暴行为不否认的通话录音,也可作为证据。 - **书面材料**:家暴发生后,对方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保证不再施暴的书面材料。 **二、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在A市,但长期在B市工作和生活,那么B市就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可向B市对应的法院起诉。 **三、起草并提交起诉状** 需要起草离婚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阐述事实与理由,重点说明家暴的具体情况。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四、法院受理与审理** - **受理裁定**: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的七日内会裁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送达与答辩**: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寄给被告,要求被告撰写答辩状。 - **调解或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有效,将终止审理;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认定存在家暴行为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作出相应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了起诉的条件、起诉状的内容要求以及法院受理、审理案件的程序等,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