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导致离婚,婚内没有财产的情况下该怎么分割?


家暴导致离婚,即便婚内看似没有财产,在财产分割方面仍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虽然表面上可能觉得没有财产,但实际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分割原则上,通常会遵循以下几点: - 协议优先原则:由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可以先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约定。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意愿的尊重,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法院一般会认可该协议的效力。 -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家庭暴力属于严重的过错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施暴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使得家暴方相对少分财产。例如,若一方因家暴给另一方造成了身体伤害,产生了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予以体现。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需求以及女方在婚姻中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若女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的责任,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 - 给予补偿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