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暴四十年离婚会怎么判?

我长期遭受另一半的家暴,至今已经四十年了,实在忍不下去想离婚。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怎么判,是一定会判离吗?财产方面会怎么划分?孩子抚养权又会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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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遭遇长达四十年家暴后申请离婚,法院一般会这么判:首先是婚姻关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您这种家暴长达四十年的情况中,如果能提供相关家暴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确认家暴属实且调解无效,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未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未实施家暴方自身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像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有不良生活习惯等,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重新考量。 再者是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家暴方必然少分或不分财产,但由于家暴属于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可能会让家暴方少分一部分财产。 总之,在这种家暴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相关概念:(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暴力手段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乃至长期性的辱骂和恐吓等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行为 损害赔偿:因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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