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弯路段引发事故的驾驶行为有哪些?


在转弯路段,有不少驾驶行为容易引发事故。首先是超速行驶。简单来说,超速就是车辆行驶速度超过了该路段规定的速度限制。当车辆在转弯时速度过快,离心力就会增大,导致车辆难以控制方向,很容易冲出弯道,引发碰撞等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转弯路段就属于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其次是不按规定让行。比如在转弯时,没有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按照交通规则,转弯车辆要礼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如果转弯车辆强行抢先通过,就很可能与直行的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还有就是转弯时压线行驶。压线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轮压到了车道分界线。在转弯路段压线,可能会侵占相邻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从而引发刮擦等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压线行驶显然违反了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 另外,转弯前不打转向灯也是常见的危险行为。转向灯的作用是向其他道路使用者表明车辆的行驶意图。如果转弯前不打转向灯,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就无法提前知晓你的行驶方向,容易导致反应不及,进而引发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