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弃车逃逸第二天去处理会怎么判?


酒后弃车逃逸第二天去处理的判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酒后驾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驾车,即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另一种是醉酒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 。 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仅是财产损失:如果是饮酒驾车后弃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受过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若达到醉酒驾车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不管是饮酒还是醉酒驾车后逃逸,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要是造成了人员伤亡,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如果第二天去处理时符合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之,酒后弃车逃逸性质严重,具体判罚要综合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是否构成自首等多种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自首:犯罪者在犯案之后,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