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逸致对方轻伤,取得谅解书会怎么判?
我醉驾后逃逸,导致对方受了轻伤,不过现在已经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我特别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想知道在这种有谅解书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判罚会减轻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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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醉驾逃逸致对方轻伤并取得谅解书的判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属于危险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逃逸”则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人员轻伤,其性质就更严重了。 当发生醉驾逃逸致对方轻伤的情况时,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下,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里是轻伤,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中重伤的标准,但醉驾逃逸本身也是严重违法行为。 接下来谈谈“谅解书”的作用。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的文书。在司法实践中,取得谅解书是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么在量刑上可能会从轻处罚。 具体到判罚,如果是单纯的醉驾逃逸致轻伤,主要以危险驾驶罪来判罚,正常情况下会处拘役并处罚金。而因为取得了谅解书,法院可能会在拘役的期限上适当缩短,罚金数额也可能相对减少。比如原本可能判3个月拘役和较高罚金,在有谅解书的情况下,可能判2个月拘役和相对少一些的罚金。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法院还会结合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情节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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