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情节轻微且是初犯,无造成后果会怎样处理?
我前几天应酬喝了点酒,没注意就开车上路了,属于醉驾。不过我是初犯,而且开车过程中没造成任何后果,情节也比较轻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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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通常涉及危险驾驶罪。所谓危险驾驶罪,简单来说,就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但如果醉驾情节轻微且是初犯,无造成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情节轻微的醉驾案件,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对不起诉。此外,即使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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