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驾行政处罚后是否还会移交检察院?

我之前因为醉驾被交警处罚了,罚款也交了,驾照也被吊销了。但最近听说可能还会被移交检察院,我不太懂,想问问醉驾在已经接受行政处罚后,到底还会不会被移交检察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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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醉驾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概念。醉驾,指的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制裁。而刑事处罚则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明确提到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醉驾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在查获醉驾行为后,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吊销驾照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因为醉驾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在完成行政处罚后,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就会向法院起诉,最终由法院对醉驾者作出刑事判决。 所以,醉驾在接受行政处罚后,一般是会被移交检察院的,因为醉驾行为本身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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