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受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怎样的处理?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之后没忍住开车回家,结果路上被交警查到说我是醉酒驾驶。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罚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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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理。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因为驾驶者处于醉酒状态,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严重下降,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所以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醉酒驾驶者不仅会面临吊销驾照、一段时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照的行政处罚,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 此外,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等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杜绝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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