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怎样的处理?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没忍住就自己开车回家了,结果路上被交警查到是醉酒驾驶。我现在特别害怕,不知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罚规定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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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醉酒驾驶”的概念。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当一个人血液里酒精达到一定浓度还开车,就属于醉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的“约束至酒醒”,就是说交警会采取一定措施,比如把醉酒驾车的人带到安全的地方,等他酒劲过去、恢复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开车的资格被暂时取消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再开车上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醉酒驾车的人可能会面临短期的牢狱之灾,同时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另外,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会更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等规定定罪处罚,并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总之,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果严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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