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瓶车在人行道上撞到人该怎么赔偿?

我在人行道正常行走时,被一辆电瓶车给撞了。身上有些擦伤,去医院检查还花了些钱,电瓶车车主当时态度还可以,说愿意赔偿。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要求赔偿,是只赔医药费吗,还有其他方面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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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电瓶车在人行道上撞到人后,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确定。在法律层面,这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因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等。一般需要凭借医院的正规票据来确定具体金额。 护理费,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侵权人承担。护理费用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则是为了辅助受害者身体恢复而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者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补助,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受害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权人还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还涉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以,当遇到电瓶车在人行道上撞到人的情况,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要求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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