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退款属于什么纠纷?
我给孩子报了个教育机构,交了不少钱,结果上了几节课发现和宣传的不一样,就想退款,可机构不给退。我就想弄明白这到底算什么纠纷啊?是普通矛盾,还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那种?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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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退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简单来说,民事纠纷就是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像咱们普通人和教育机构这样平等的两方,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产生的争执。 在教育机构退款这件事上,咱们消费者和教育机构是基于教育培训合同来产生联系的。比如您给孩子报班,和机构签了合同,交了学费,这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当出现像课程质量不行、教学效果差、服务没做到位等情况,您要求退款,可机构拖着或拒绝,这就产生了纠纷。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教育服务里,如果教育机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当初约定的质量,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退款。 而且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进一步说明教育机构退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消费者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可以通过这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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