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身办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治安拘留记录会有影响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治安拘留过,现在需要在随身办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知道这个治安拘留记录会不会对开具证明有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治安拘留”这两个概念。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被证明对象在我国境内期间,是否有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而治安拘留,它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相关规定,犯罪记录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有罪的记录。治安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是犯罪行为。也就是说,被治安拘留并不等同于有犯罪记录。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有治安拘留记录一般不会影响在随身办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是看是否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而不是看是否有治安拘留这样的行政处罚记录。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要求和审核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在开具证明时,虽然治安拘留不影响“无犯罪”的性质,但可能会在证明上备注曾被治安拘留的情况。 如果在开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具体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