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告诫书对离婚有什么作用?


在家暴问题频发的社会环境下,家暴告诫书成为维护受害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离婚案件中具有显著作用。 首先,家暴告诫书可作为证明家暴事实的关键证据。在离婚诉讼里,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当存在家暴告诫书时,它能有力地证明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暴行为,这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提供了重要依据,大大增加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家暴告诫书也能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实施家暴属于过错行为,有家暴告诫书作为证据,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财产份额,以体现法律对过错方的惩戒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再者,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上,家暴告诫书同样具有影响力。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有家暴行为,对子女的成长环境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家暴告诫书能证明该方存在家暴问题,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可能会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家暴行为的一方。 综上所述,家暴告诫书在离婚案件中,无论是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为遭受家暴的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